刑事自诉
被女友骗了31万,报警不受理,说是男女朋友关系,请问该怎么办
被女友骗了31万,报警不受理,说是男女朋友关系,请问该怎么办 控告人和被控告人于2016年04月26日期间,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大芬油画村活力城休闲会所3楼地方相识,双方当时感觉不错,且被控告人表现的善良纯真,后二人见过几次面,尚未深入了解,就开始恋爱关系。
在双方开始交往期间,被控告人以开宾馆,需偿还逾期信用卡,生活困难等各种理由首先从控告人处索要钱财7.6万元左右,上述索要财产均有支付宝转账记录记录为证。
2016年09月期间控告人以其要开设宾馆酒店为由,说自己经济困缺少启动资金,故从控告人处再次索要钱财23.5万元左右,但是至今为止也被控告人也没有开设任何宾馆酒店。另外,后期控告人无意中发现被控告人在说其开设酒店时,被控告人自己的银行账户中还有大概7万元左右的存款。被控告人根本不缺少资金,信用卡也没有欠钱逾期,却从来没有开设宾馆酒店的打算,完全是以此事作为欺骗的理由,故意从控告人处骗取财产。
在控告人发现被控告人的欺骗行为之后,控告人才注意被控告人的一言一行,最终发现被控告人告知控告人的姓名等信息都是虚假的。
控告人给被控告人钱主要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后附相关转账流水记录。
在控告人发现被控告人这一切事情之后,被控告人随即提出分手,将控告人的各种联系方式删除拉黑,故意躲避控告人,不再露面,这时控告人才恍然大悟,被控告人根本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就是为了索要骗取控告人的财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99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2-04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