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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说我给孩子办理工作收取十万五千元好处费,只退回五万还有五万五千没有退回

胡某说我给孩子办理工作收取十万五千元好处费,只退回五万还有五万五千没有退回 胡某说我给孩子办理工作收取十万五千元好处费,只退回五万还有五万五千没有退回。胡某和我共同求张某办理工作,期间胡某给我汇款五万,给张某汇款五万,张某给我和胡某俩个孩子找的工作地址都没有虚构。胡某就拿汇款找我要五万元并给我出了收条。我也找张某要孩子的工作费张某让我出了《张某替我偿还胡某欠款五万五千元》。现在胡某报案公安局说我介绍工作诈骗十万五千要求退回五万五千否则追求我刑事责任。请问我在公安局受理前退钱给胡某。我孩子也求的张某,张某不退款他非要说我让他汇款的。我有刑事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2-0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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