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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您好,我父母于2010年诉讼离婚,当时对财产未作出分割。现我母亲要求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房屋一套。由于未能与我父亲协商成功,于是我母亲提出诉讼,当时提出诉讼是在离婚后的两年期限内!我们请的律师在提交诉讼时,表示这次诉讼可以按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算,但是提交诉讼后的一段时间后,他又通知我们不能按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算,这样我们出的费用相对要高很多,并且他又要求我作为其中一名被告提起诉讼。后我向他询问,他当时给我的解释是在提交我母亲的诉讼时,好像是立案厅还是什么的,驳回了这份诉讼,并建议我也作为被告!我想询问一下这是合理的吗,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英子ange……(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2-06-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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