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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1995年结婚,共同财产是1996年买的库房六件,当时8万买的,在县城

女方起诉离婚,1995年结婚,共同财产是1996年买的库房六件,当时8万买的,在县城 女方起诉离婚,1995年结婚,共同财产是1996年买的库房六件,当时8万买的,在县城。1998年承包荒山,在果树,办林权证时写男方的名字,现在判决出来了,准于离婚,山没有给分割,库房归男方,六万债权归女方,女方准备上诉,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7-02-01 13: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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