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因历史原因一家六口人有农业户口但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成了天吊户怎么办?
因历史原因一家六口人有农业户口但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成了天吊户怎么办? 我一家原系岳阳君山区某村农民,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本人要求革命委员会落实祖父(退休教师)被无故停发退休工资的问题,在1970年被当地公社大队以莫须有的罪名捆绑吊打残酷批斗12次之多,关押48天之久。全部家产被没收,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于1974年6月13日上访湖南省革命委员会,于1976年6月得以落实,补发工资。在这上访期间没有参加集体生产,被大队当成搞资本主义,受到四人帮极左路线的进一步迫害,在大队遭到批斗,反省,并被大队强行没收我一家的全部家产。迫于生计,也为了规避进一步受到迫害于1976年8月由公社打出迁移证外出打工直至2000年。在这期间我一家六口人都成了黑户,在2000年5月在镇党委和公安分局户籍科领导的督促下恢复我一家人的户口,并要村镇出具同意分给我们的责任田和宅基地的证明并在派出所存档。但是当时的村会计却要我签了一份我不愿意但又不得不签的不公平协议,主要内容就是每年我们要交每人每年一百元的人头税,但不分给责任田和宅基地。迫于无奈我签下这份不公平协议并每年都交了600元的人头税直至国家取消农业税他还强迫我交,我不交他还威胁我。虽然我们恢复了户口,但一直都没有享受到任何国家的政策,待遇,一直在外打工流浪。现在我们两老头老太太年老体衰,体弱多病已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小孩也无力赡养,我们不得不回乡养老,但是我们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连最起码的生活来源都没有,找了政府无数次,却只解决了农村合作医疗跟55元的养老金问题,至于宅基地和责任田却不管。我们现在只能借住在亲友家,靠亲友接济生活。我们只想受到公平待遇,享受国家给农民的权益和保障,只想让我们有一处安身之所,有赖以生存的土地,不想再让我的后代还在外面流浪成为一代又一代天吊户!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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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72648……(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2-06-08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