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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未报停,被查出“窃气”要罚款,合理吗???

供暖未报停,被查出“窃气”要罚款,合理吗??? 供暖未报停,被查出“窃气”要罚款,合理吗???每年冬天,我们都会老人住一起省取暖费。09年以前是各自小区物业供暖。
2009年冬天,盘锦圣宏热力有限公司对大洼镇进行集中供暖承包,将没有取暖和报停的住户采取切断暖气管,并在2010年1月对所属供热楼房进行普查时,以发现存在盗气现象(上水管热)为由,追缴300多户供暖全款及罚金。声称:供暖全款,再交罚款。不交罚款,永不供暖!盗气,从何说起啊?我要是盗气,还用到老人家猫冬?我08年就没有取暖,09年冬天,也没有交取暖费,暖气阀门又怎么会开?双方在是否存在盗气现象争论不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ji……(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0-03-2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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