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之后对方破坏现场

交通事故之后对方破坏现场 当事人事故当天起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车道两边都有绿化带,有点挡视线。路过某工地门口,被冲出来的人/电动车,撞倒,造成当事人颅骨颞骨骨折,皮外伤缝针、颈部拉伤。(至今已经整半个月,当事人思维稍微恢复清醒,但是反应慢,记忆力有点问题,比如他记得事故之前的事,但是记不住事故当天的事。今天早上问他吃了什么,他说吃了昨天中午的面条或者说吃了前天早上的豆腐脑。)当时当事人后座带了个女孩,女孩当时在玩低头手机,事发当时没看见现场情况,但是听声音绝对是两车相撞的金属声音,而且后来打120的时候看到路上停了2辆无人电瓶车。(猜测对方要不就是从工地出去,要不就是从机动车道拐回工地,事发现场就在工地门口2米左右,门口也比较隐蔽,并不明显。)但是由于当时急于打120救人,没有顾及现场,等到交警来了之后,对方谎称自己是行人,应该是看当事人受伤严重,怕担责任,把车藏回了工地。之后因为两个民工属于轻伤,医疗费拍片等花了1500元,还想找我们来出。这两个民工属于破坏事故现场,应该担全部责任吧?可是由于在开发区,没有很多摄像头,取证有困难。先在应该怎办?是否应该让民工方直接起诉。除了后座女孩的口供,还能否从其他方面让我们更有利,或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mm12……(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2-06-07 11: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