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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学合伙开了家汽车美容店,每人3.5万,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和同学合伙开了家汽车美容店,每人3.5万,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和同学合伙开了家汽车美容店,每人3.5万,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因为生意不好,两个月后同学突然撤出不干了,要求拿回那3.5万。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7-01-25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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