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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你好,请问A算过失伤人,还是别的什么

你好,请问A算过失伤人,还是别的什么 A和B是同事,因为一些小事吵嘴,B就跑向A,A就打开放在边上的刀具套装,拿了一把刀在那比划。B过去后,两个人继续在那说,不过都是笑嘻嘻的,A那时右手拿刀放在胸前。之后B右手挥向A的头,打A的头,然后A右手反射性的抬了下,B的手腕划到了刀,割破了,后来诊断断了两根经,马上做了手术。请问双方都有责任还是A的责任?医疗费都由A来承担吗?那过后B再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姜(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6-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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