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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夜闯民宅,手拿凶器伤人

夜闯民宅,手拿凶器伤人 31日晚11点左右,本村一名村干部,具体职务好像是什么常委,治保主任,踹开了我父母住所的大门,然后不分青红皂白把我父亲殴打致伤,手持何凶器,当时我父亲也没看清楚,脸部从额头至眼角伤了个2厘米左右的口子,门牙松动两颗,断了一颗。凶手打完人就走了。
事后母亲报的警,派出所出警后只是简单的跟我母亲做了个笔录,事发至今,派出所除了第三天到医院给我住院的父亲做了个笔录外,没有任何动静,凶手至今仍没有露面,村里也没有任何说法。
事后我问了下原因,我父亲就说他什么都不知道,只听到有人踢门,然后他开了灯以后,人就跑进来把我父亲打了。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wimal(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6-0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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