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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土地

非法使用土地 2006年,外村李某承包我村土地10亩,当时合同是基本农田使用,但他建起了厂房, 2008年县国土局补办了这块地为建设用地,我村村民长期反映这块非法占用行为。 2006年县国土局给于李某行政处罚。 2008年李某再次扩建,2011年‘2012年李某的行为及县国土局不作为,引到我村全村民的强烈反对,反映到县、市国土局。县,市国土局答复意见是:对李某违法占地的行为还是坚持行政罚款而不坚持拆除。 这种行为依法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71587……(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05 2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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