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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五七工加属工的权利
如何维护五七工加属工的权利 我是黑龙江省加格达奇的五七工家属工,最后一批申报时我在地区报的,加区和地区没提20%的事,跟以前一样都是政府承担20%,个人承担80%,但是交钱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地区不承担20%了,而加区承担20%,早知如此,我就在加区报了,因为我以前在地区做过五七工后因结婚换了地方在加区当了家属工,因此我多交了20%即7100元。我认为这不合理,既然地区不承担20%,你应该先告诉我们,让我们有个心理准备,然后决定是在加区报还是在地区报。既然加区承担20%,我能在加区找回这20%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女士000(黑龙江-大兴安岭)
提问时间:2012-06-0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