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骑车上班因为早上太黑不小心碰到了在马路晨跑的一个老人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骑车上班因为早上太黑不小心碰到了在马路晨跑的一个老人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骑车上班因为早上太黑不小心碰到了在马路晨跑的一个老人,当时我家人就直接把人送到了我们这边的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并无大碍,因他本身有颈椎病身体不太好,在医院住了两天他忽然说手麻,我家就赶紧把他转到了市医院,重新做了检查,结果也是并无大碍,手麻的原因应该是颈椎压着神经造成的,可是在市医院住了几天后,他家却要求转到郑州医院做手术,医生并没有要说要做手术,没办法了我家的意思就是让他们自己去郑州然后我们等法院判决,然后他们自己去了,并且做了不知道是颈椎手术还是其他手术,结果下午出的院晚上就去世了,现在就来我家闹,然后他们家要求赔偿35万,我就一教师,一月工资一千多实在支付不起,我想问下像这样的情况我需要付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7-01-23 09:1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