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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违章建筑判定标准

房屋拆迁---违章建筑判定标准 因江苏省准安市板闸镇被规划为“生态商务中心”,故原居住的居民需要拆迁。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只有60CM2  为主屋,主屋前有一小平房大约50 CM2 ,主屋后还有一小平房大约40 CM2  ,总计150 CM2  。即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小于实际房屋的面积 。房屋估价部门承认的房屋合法面积为110 CM2  具体为:60 CM2(主屋-有房产证)+50 CM2(主屋前小平房-无房产证)=110 CM2  
请问:
1. 为什么主屋前的小平房为合法面积,主屋后的小平房却是违章建筑?房屋估价部门这样来判定“违章建筑”有何依据?
2. 当询问房屋估价部门人员以上问题时,给的答案是:2004年飞机在空中进行全城拍照,当时的照片上没有主屋后的小平房,所以就不给予补堂。(主屋后的小平房是07年建的,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即没有办理任何证明,因为是农村,在自家屋前屋后建个小平房是农村普遍现像,主屋前的小平房也一样,什么证都没有,只修建时间比较早,应该是在2002年左右)
请问这个空中照片可以做为“违章建筑”的依据吗?
3.根据《物权法》,就算房屋是所谓的“违章建筑”,但建造房屋的钱是自掏腰包,那也应属于私有财产。如果被强制拆迁,可以要求赔偿建造房屋的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acy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0-03-26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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