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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协议上3%,多余的咋办?

我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协议上3%,多余的咋办?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上海袭明房地产开发商却说这是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不一样。     所以今特来请教大律师: 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协议面积3%,怎么收房?急需等候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林林194……(上海)
提问时间:2012-06-04 09: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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