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订婚后悔婚的赔偿问题
订婚后悔婚的赔偿问题 我是山东省济宁市邹城人,弟弟在公历07年年初,农历06年年底和邻村的一女孩子订婚,在当地订婚花费挺高,当时女孩子家拿走见面礼6666元,买衣服4000多手机、首饰合计4000多,至09年年底每年中秋、春节节礼合计6000元,压岁钱、女孩子家亲戚丧礼合计3000元,其他款项等5000元。
今年,女孩子自己又在外面找了其他男友,想悔婚,但是不想退还所花费的我家的钱,所以只字不提悔婚一事只是去我家闹事,打人,甚至要20万,或给她买房子买保险等过分事宜。现在婚事已经不可能了,只是家里想把花出去的钱要回来,想咨询应该怎样办理?
(两人没有结婚只是农村风俗的订婚,女孩子去我家闹事家里没有人动手只是隐忍!)
起诉是用民事起诉么?程序是怎样的,我家现在只留着当时的购物发票大约有8千元,其他的钱都没有证据,但是订婚钱6666是有好多认证的,因为那是农村风俗好多人都知道。这样的话大约能返还多少?请老师们明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hh251……(山东)
提问时间:2010-03-25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