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请教关于交警和派出所相互推诿,我改怎么维权?

请教关于交警和派出所相互推诿,我改怎么维权? 请问,本人太太因停车车位问题和他人发生争执,对方故意将车停在我们车子前面不让我们开走,本人在牌照取证过程中,对方突然启动倒车并将本人撞倒,经医院检查为多处挫伤(有三甲医院病历诊断,应该属于轻微伤?),其后又再次发动车辆并发动车辆,有再次行凶嫌疑(后因被人被家属追赶及道路拥挤未遂),在此过程中,我太太为了制止其再次行凶,抓住车门让其下车,但对方置之不理,在此去情况下,我太太踢打了车门。
现交警认为应该由派出所处理(本人也认同),最后经交警队和派出所长时间协商,决定由派出所按故意伤害案受理。但派出所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在本人明确表示对方由酒驾嫌疑的情况下(有笔录记录),既不检测也没让交警检测,致使重要物证缺失;
2、派出所口头答复,要么调解,双方赔偿对方损失,要么双方上法院,总之,开始时候千方百计不愿接受(想让交警处理),现又推上法院处理,就是没他们什么事。
对此,我有几点想法:
1、派出所存在故意或者至少是过失,致使酒驾嫌疑的证物缺失;
2、处理方式故意混淆,因为我是完全受害方,我太太是在制止对方侵害过程中实施的制止行为,派出所将此等同起来当做纠纷调解,是完全错误的;
3、退一万步讲,即使我太太有过失,那也是我是我,她是她,案是我报的,派出所将这2事混杂一起,难道可以不处理么?假使派出所不认可是故意的,那不又成了交通事故么?那也该他们继续商定,由交警处理啊,怎能一下子又推到法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zxshz……(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1-17 16:3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