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家车车主,与拉货的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报保险(平安)修车后
你是,驾驶员出
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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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
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河北-唐山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