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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民办教师后转为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职工的人员应将从教工龄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曾为民办教师后转为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职工的人员应将从教工龄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本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直接从民办老师岗位上应征入伍,后在部队改转志愿兵,而后转业安置在县国营企业工作。现退休将至,到劳动局咨询相关政策,说我民办教师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觉得在我们湖南这一政策很不合理,在网上看到河南省对这一问题就解决得较为合理。同类情况还很多,湖南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文件,较为合理的统一标准解决连续工龄的计算疑难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戈壁情怀(湖南)
提问时间:2012-06-0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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