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死人了,需要负多大的责任
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没有因果关系。
你好。
如果是死者是未成年人肯定要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因此如果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则为违法行为,可以处以行政罚款,同时出现如上述问题也应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成年人,则因为其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控制能力,故因其自制力或健康问题出现意外,则网吧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仅为本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的补充: 2012-06-02 08:57
胃出血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饮食不规律,长期处于饥饿状态所致。根据你的案情初步分析,此人应该属于长时间泡网型的,如果其属于未成年人,由于你的网吧违法容留未成年人长时间上网导致其沉迷网络,不规律饮食,造成胃出血。从这个方面来说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