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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以欠水费煤气费为由,让住户交违约金问题

关于房地产,以欠水费煤气费为由,让住户交违约金问题 晚上十一点半敲门,说看合同,然后说,我们欠水费和燃气费,让我们交200%的违约金,要么就提前三个月交最后三个月的房租,如果三天不交,就换房子的钥匙 合同中写“如果欠费达房租的10%”,则为违约; 但是水费我们没有欠,燃气费查询后是15个月的,但是我们三月份才签的合同住,怎么可以让我们承担所有的费用?如果按合同,是不是签订合同开始算呢?合同内容是“欠交各项费用达月租金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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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kxh6842()
提问时间:2012-06-0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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