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一朋友要离婚,女方提出来的,只因性格不合,双方无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三岁的男孩

我一朋友要离婚,女方提出来的,只因性格不合,双方无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三岁的男孩 我一朋友要离婚,女方提出来的,只因性格不合,双方无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女方要求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男方要求,孩子归谁都可以,但有一条如果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将永远放弃监护权,探视权,当然也不需要支付任何抚养费。想请问一下如果达成这样的协议法律课认可。或者这样会有什么后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1-15 14:32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