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在农材举行过婚礼,但是没有登记。向女方父母借了十万块钱给男方做生意
全部承担
您好,全部承担
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男方承担。
男方来承担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您好,可以要求男方及时予以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