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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吗

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吗 我朋友去年5月1日与人发生争执,造成对方轻微伤,事后赔偿了对方的全部医药费,并私下给对方500元,当时警察并没对我朋友进行治安处罚,但没有销案,今年5月12日以来,受伤一方找人恐吓威胁我朋友,要求其再赔偿4000元钱,警察介入调解并要求我朋友赔钱,否则就要拘留我朋友,请问:1.对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
              2.警察是否有权再拘留我朋友?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uanqu……(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0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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