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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关于房屋买卖欺骗

关于房屋买卖欺骗 你好:
  我有一个朋友,本有一套住房。跟妻子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由于他手里缺钱,就冒充屋主(前妻)跟当地房屋中介说要卖房子。中介看完房子后,给了我那朋友40000元人民币的预付款。期间没有书面协议。但不知道中介有没有给我那朋友40000元预付款的凭证。我那朋友已经拿了那40000元。
  我想咨询的是:第一,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如何成立,将如何量刑?
                第二,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协议的话,是不是就是说,没有证据说明我那朋友是诈骗或者是其他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啊牛()
提问时间:2010-03-24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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