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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我是龙岗区一家私立学校的老师。2015年10月20日通过面试
晚上好!我是龙岗区一家私立学校的老师。2015年10月20日通过面试 晚上好!我是龙岗区一家私立学校的老师。2015年10月20日通过面试,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10月20日〜2016年7月。后来又续签了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1日。2016年12月23日,按学校要求填写了去留调查表,17年1月26日提交辞职书。今天结算工资,学校不给离职老师发放寒假工资。请问学校这样合法吗?我X-Men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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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1-12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