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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时是分居状态)拿共同财产是做生意亏本完了

婚姻存续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时是分居状态)拿共同财产是做生意亏本完了 婚姻存续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时是分居状态)拿共同财产是做生意亏本完了。女方提出离婚,主张分割这笔共同财产。一审判决:法官认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生意并导致亏损,侵犯了女方的平等处分权,男方应返回部分财产给女方。现男方不服一审提出上诉。想问下,男方应以什么法律条文驳回一审判决。可否以:家事代理权来反驳?怎么反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的那边(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1-12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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