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份算是调解书的声明,请大家帮我看下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份算是调解书的声明,请大家帮我看下是否有法律效力 声明
1与3于2012年3月28日。发生了争吵打架,事后1右手受伤,现双方友好协商,3补1误工费、医疗费2370元,4另补1一千元。 此事已双方确认,以后不得为此事追究。 1 3 见证人 :4 2012年4月2日 {以下不在是声明之中的,1是我,3是和我打架的人的爸爸,这个声明没说和我打架的人而且事情说的比较含糊。那这个声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Q852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31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