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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小轻卡货车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电动车主头部受伤,住院接近一个月

我开小轻卡货车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电动车主头部受伤,住院接近一个月 我开小轻卡货车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电动车主头部受伤,住院接近一个月。现在已经出院。事故认定书我占主要责任。我在法院交了20000元保证金,已经把车开出来了。。对方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交强险)。这一切的费用都是我出嘛?对方要我赔偿三万元。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有没有赔偿标准?对方应该属于农村户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7-01-12 11:1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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