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户口迁移问题
户口迁移问题 原本有一套属宅基地的房屋现已动迁在异地再建了一套房屋,但是房屋性质由宅基地改变为划拨(即国有土地使用),现想把原户口(动迁前房屋内)迁入现房屋地址,由于夫妻双方现已离婚,男方私自去办理了房产证和户口本(男方是户主,户口本内就他一个人),女方和子女现想把户口迁入新房屋地址内,但是要得男方户主的同意才可以迁入,房产证上也是写了男方的名字(即***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有了法院判决书(该房屋已确权分割好的话),那女方和子女的户口是否可以不要经过男方的同意,可以重新申报相关部门审批,在同一套房屋内立两个户口,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审批通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_c@1……(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5-31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