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用
条款无效!
您好:一般保密义务应该不会超过两年,而且公司要给与你相应的补偿。现在公司规定了3年且不给你任何补偿,明显不合理。你可以拒签或者让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已经回复过您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就应当给予经济补偿,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期限是二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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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不合法,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另外经济补偿如果不是你自愿放弃的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