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被害人返赃问题
您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1997年,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安部《通知》)第五条规定:“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因此,你还是可以申请公安机关退还该财产的。
应该可以返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