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女方有一个孩子离婚协议判给女方前夫,女方与前夫和之前的那个孩子已经没有关系

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女方有一个孩子离婚协议判给女方前夫,女方与前夫和之前的那个孩子已经没有关系 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女方有一个孩子离婚协议判给女方前夫,女方与前夫和之前的那个孩子已经没有关系,今天本人去当地机关办理准生证,可是当地机关要给男方办理二胎政策,这个是不是很不合理,而且还要女方出示之前的孩子准生证还有户口,因为孩子已经五六年前就判给前夫了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这种要求是不是很不合理,在网上查询河北省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有一条明确说明有一方再婚如果和第一个子女没有关系就可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当地机关要给初婚男方办理二胎政策,跪求解决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7-01-10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