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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在扬子江路大货车与电瓶车相撞在非机动车道上,把电瓶车主撞成脑振荡,全身多处受伤

地点在扬子江路大货车与电瓶车相撞在非机动车道上,把电瓶车主撞成脑振荡,全身多处受伤 地点在扬子江路大货车与电瓶车相撞在非机动车道上,把电瓶车主撞成脑振荡,全身多处受伤!事发已经第五天,货车单位和司机未谈赔偿就要电瓶车主签字事故论定书。请问签完字还能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7-01-09 07: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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