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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新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关于新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我在新劳动法上看到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满10年可以向工作单位签无期限合同,我在我们单位工作9年多了,到明年年初就满10年了,我可不可以向我们单位提出签无期限劳工合同,我们单位在2008年5月和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上面的日期是2008年1月,而且没有写明签了几年,问人事科的人他们也不告诉.
现在不都说同工同酬吗,而且不分什么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可是我们单位根本就不是同工同酬,而且和我一起签合同的工资和待遇也不一样,我是属于后勤,根本就没有奖金,可比我来的晚不在后勤的就有奖金,涨工资也不一样,后勤的涨70,不在后勤的涨300.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d212……(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0-03-23 15: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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