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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 律师:您好!
    张、刘两人原是朋友,刘某借张某现金5万元,先办木工厂后又作房产开发,借款到期拒不偿还。张起诉到县法院,并申请法院对刘某开发的30余间两层楼房保全 10间。2010年11月10日法院判决书下达,张某胜诉。2011年3月15日送达给刘某生效,刘某未上诉,但又拒不履行判决。2011年6月9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近1年来,张某多次找专管此执行案的李某法官询问执行情况,李某总说:“房子不能执行,保全了不管用,因为地皮是集体的。”但经查证,刘某建房的地皮是经过土地部门批准有手续的,而且刘某并非当地村、组人,建房也在街面上。
问 :1、这个问题有哪些法律法规?
     2、刘某的房屋能执行吗?
     3、法官在此问题上的暧昧态度,原告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丽丽2367(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2-05-28 23: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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