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和邻居打架 对方是轻伤 我方是轻微伤
和邻居打架 对方是轻伤 我方是轻微伤 事情经过:因为我们家人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打工(都在厂里上班),家里有一个老母亲,邻居他们是做泥工的。平时没有固定时间上班,经常回家,所以在我们出来时,他就占用我们家的田地,老母亲又阻止不了,只要母亲一出去,他们就开始占用.由于他们占用,我们今年大家都在家,准备要回来,把他们占用的,全要回来,在双方争吵时候,由于语言过激,导致双方动手,至于谁动手打谁。也说不清楚了,但现场无其他证人说不清楚。对方报警,派出所出面,并扣留我方,要求交5万医疗费(保证金),(通过找关系,暂时交了3万),对方还在医院,不肯出来,并说医疗费不够,现派出所又打电话要我方交2万保证金,这样无理的要钱,我家里哪有那么多钱,加上自己在医院看了,谁又给我报销呢.我方医疗费怎么处理,能让对方付吗?我方眼部缝4针(在鉴定为轻微伤),但以后脸部(眼眉处以后有疤痕)。医生说达不到毁容.如果我方要去做整容,这样的话,可以让对方出吗?请问如果赔偿怎样才能把赔偿将最低。并且最好不付刑事责任,不要被起拆.坐牢.主要是派出所出面了,可不可以私了,私了不能的话,打官司大约会花费多少.谢谢
备注:在对方打架时,我方用钢筋(盖房子普通细钢筋)打了他的脚,对方说脚断了。其实我方也有怀凝。到现在我方还没有看到对方的鉴定书。派出所说是轻伤。发票,鉴定书什么都没有,我怕对方到时会造假。怎么处理比较好。在不要付刑事责任时,能把赔偿损失降到最低。怕花了钱。还要坐牢。再次的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zl110(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0-03-23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