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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将信用卡的钱给我,让我帮忙做事,后来我把钱花了,但是我写过借条给他

一个朋友将信用卡的钱给我,让我帮忙做事,后来我把钱花了,但是我写过借条给他 一个朋友将信用卡的钱给我,让我帮忙做事,后来我把钱花了,但是我写过借条给他,达成共识后承诺2017年9月还钱双方都按了手印,现在他告我诈骗而且派出所将我送往看守所拘留37天,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我释放,现在他还要想办法把我告进去,请问我还会进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7-01-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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