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农村纠纷,请问这种处理合理吗?我们该负多少责?
农村纠纷,请问这种处理合理吗?我们该负多少责? 我的父亲,今年57岁,一个人在农村老家.于半个月前与邻居就农田放水问题发生纠纷.事情经过:前一天下午,我父亲与杨某(女,30岁左右)协商,让她田里的水从另一边走,不要经过我们的田,会淹坏秧苗.第二天杨某再次向我们田放水,父亲再次与她谈,因此发生吵架.之后我父亲没理她就回家了,但杨某追到我家门口(她回家不顺路)再次驾我父亲,并将我父亲的手打肿,于是我父亲打了她几耳光.于是她自已睡到地上(那几天一直下雨)睡了一身泥.然后到乡医院说我父亲打了她,全身都痛,并报了案.现乡上来协商解决:她承认是她先动手打人,但向派出所提交了身体检查报告,结果为脸部肌肉有轻微损伤,且牙疼.要求我父亲支付80%费用,各费用合计2千多.我父亲是个老好人,当时手肿的时候就到乡上的一个民间医生那拿了些药,没去医院做相关检查.请问现在我父亲明明是个受害者,为什么还要付这些费用呢!!我们还可以准备什么材料说明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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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谢先生_(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