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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师,你好。我们村有一块荒芜的农田,当时并未承包到户,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

林律师,你好。我们村有一块荒芜的农田,当时并未承包到户,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 林律师,你好。我们村有一块荒芜的农田,当时并未承包到户,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后来在82年左右由于山洪暴雨而被冲垮,之后我父亲亲自挖土填土,进行修砌,才重新成形。又刚好这块田紧邻我家承包的自留山边,故我父亲在这田中陆续种植了毛竹、枇杷、杉树等林木,至今已经有30多年,并已成林。今年我们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借此之际,我们村将部分善未承包到户的农田进行重新分配。因村干部之前与我们家有过过节,所以在没有召开村集体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我家种植的这块地分配给他人予以确权,而阻扰我们家进行确权。我想知道,他们的做法是否可行?我们种植30多年,难道这块地还不能属于我们家所有吗?有没有哪些可以支持确权的依据?望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1-0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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