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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火车车门坠车事件

火车车门坠车事件 2012年5月21日我父亲乘坐1085次列车由乌鲁木齐—济南,据列车长说,当他正常巡视列车时走到13车厢,发现我父亲行为异常,手中拿着刀片做出要自杀的举动,列车长说,不要冲动,我父亲说别靠近我,然后就往车头的方向走,一直走到19车厢发电车厢,经过他门口述没有发生过争执,结果我父亲从车门掉了下去,铁路部一直没有正面回到过我车门是怎么别打开的,火车是在行驶当中,车门被打开的,我想质询一下死亡赔偿金按山东的标准可以拿到多少,还有这个责任到底在谁、?还有一共铁路部门在这件事当中应当一共赔偿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880……(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5-27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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