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一个已生效的判决书已向绵阳高新区法院申请,能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
我一个已生效的判决书已向绵阳高新区法院申请,能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 通过民事诉讼,被执行人欠我3.3万元债务,能否通过法院采取调解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请被执行人(以下简称“她”)按判决书规定一次性偿还我的债务本金、诉讼费及保全费和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等相关费用?
情况说明:1、她在绵阳高新区有86平方米多的房子,户口在江苏她前夫那里(农村)。2、她是有挣钱能力的。她2005年前后,从江苏到绵阳时,才31岁的她除养活家人外,还从江苏带回15万元左右的钱用于买房子,房子实际总价格是6.3291万元,据她本人讲,她所带回的15万元钱基本上是她自己做事情挣来的。3、她借我的钱主要是用于2007年给她前夫做生意的,现在,她与她的前夫在一起在绵阳高新区以夫妻名义生活,共同养育他们的共同儿子,她前夫在江苏是有房子的。4、她与她前夫是2006年底办离婚手续的,当时协议,房子归儿子,但由她住,前夫离开。同时,由她给前夫一定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安康33(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08-11-19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