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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在社保给我开了户头,2013年1月开始缴纳保险
您好,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在社保给我开了户头,2013年1月开始缴纳保险 您好,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在社保给我开了户头,2013年1月开始缴纳保险,但是这个钱原单位并未给我缴纳,我于14年10月份离职来到了现在的单位,原来的单位因为未缴纳保险无法给我办理减员,所以一直给我申报至2016年3月,现在的单位能否给我缴纳一部分保险吗,社保要求我自己全部补上保险金这合理吗,还有产生的滞纳金合理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01-03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