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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与量刑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与量刑 我的一位朋友参与了一起纠纷持刀斗殴事件,致对方轻微伤。刚开始对方不愿意调解,一天后我朋友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现在对方答应调解,但是派出所要以寻衅滋事罪处理。请问罪名成立吗,如果成立怎么量刑,如果法院上述审理请律师辩护有多大作用,还是现在就疏通关系不上法院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w158……(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5-2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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