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被银行取消借贷卡分期还款

被银行取消借贷卡分期还款 2010年,我在银行办理一张借贷卡(购车时向银行贷款的),贷款的金额是:五万多元,分36期还款,到目前已经还了18期了,这次因为工作太忙忘记了及时还款了,在还款期的最后一天零晨收到短信才记起来,第二天去还款时,却被告知因我前面有四次逾期还款的记录,因此取消我剩下的分期付款,并要求我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剩下的欠款一次还清和所产生的滞纳金。

    请问:
    1、我一开始在办理分期还款时,工作人员未向我说明分期还款期间不可超过四次逾期还款这一项,否则会被取消分期(协议上有没有写明不清楚,因当时没有仔细看),前面发生的逾期我都是在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把款项还上的,当时也没有工作人员或电话或短信提醒我,我可不可以以这一点投诉银行?

    2、当初办理分期还款时已经将利息计算进去了,如果我将剩余的金额一次还清的话,那么我将多付了利息两千多元,这两千多元的利息我可不可以要回来?

    3、有什么方法可以更好的维护我的利益?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按原来的分期还款?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n66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6 20: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