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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孙律师 商业门点房,1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并对方收取了5万的押金和房屋改造费1

你好孙律师 商业门点房,1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并对方收取了5万的押金和房屋改造费1 你好孙律师
      商业门点房,1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并对方收取了5万的押金和房屋改造费1.2万还多收了2月的房租1.4万(改造时的房租没有入住)15年5月30日合同到期   (往年都是合同到期继续续签)但15年3月6日收到   通知  合同不再续签,每月继续按原标准交纳租金,16年3月份通知房屋不给租了,16年舂夏秋冬已进,直接造成几十万的损失。16年6月1日正式停电停水,我们多次找对方,退押金 改造费 多收2月的房租和损失,对方不理,
        16年11月9日,收到法院民事起诉状和传票,对方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5万,并缴纳6月1日至现在的房租(6月1日至现在停电停水,没有营业)房屋钥匙我们至今还没有交(16年12月7日开庭对方说忙,没到法院)
          请问孙律师,能要回我们的押金,改造费,多收2月的房租吗?
           对方15年6月1日至16年5月30日没有签订合同,他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他5万元的违约金合理吗?
            16年6月1日正式停水停电至今,起诉我们6月1日至今的房子照付合理吗?
           谢谢孙律师,想给你打电话,大过节的又怕打扰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嘉峪关)
提问时间:2017-01-02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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