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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老婆离婚了,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老婆离婚了,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老婆离婚了,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孩子判给女方抚养。法院的裁定书说了,我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去探视孩子并给抚养费,我都按照法院的程序履行了,法院还说我们双方每年的重大节日孩子轮流过,因为16年的春节,中秋,国庆孩子都和女方过了,我想17年的春节接孩子回家跟我过,过完春节后,我会按照法院所讲的时间里把孩子送给女方。这个事情我也跟女方沟通了很多次,但女方始终都不答应,因为我们在没离婚的时候女方都已经剥夺我两个月不能见孩子的权力了,我真的非常挂念我的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很挂念孩子,经常为了思念孩子流起了眼泪,我也不希望老人难过,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才能接孩子回家过个春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1-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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