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帮我看看。
我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帮我看看。 我曾今在一个宾馆上过六天班 后来被派出所抓过一次 在里面呆了一个晚上 处理完我就没在哪里上班了。后来回家了 半个月后我和一个朋友上他哪里去玩 这个朋友就是在他那里认识的 当天是他带我去的宾馆,住的我曾经上班的那个地方。当时派出所盯了那个带服务员的很久他还吸毒,正好那天我们在他那住了 带服务员的那个人把房间让给了我们。我们是早上被公安局的抓走的,当时他们也说了不关我们的事。
审问的时候就问我是不是在哪里上班的 我说不是 我说是我朋友带我去的
问我们什么关系 问来问去 我就把实话说了
他们问我和他怎么认识的,我就说的以前在那里上班的时候认识的,
我说以前做服务的时候被抓了一次就不做了。
那时候事情已经处理过了,当时公安局的也说了 以前处理过的事情不会再给你 叠加到这件事情上,
但是到最后还是把以前的事情给算到这次了。
说卖淫,当时田队长叫我签字的时候还骗我说第一条你不用管,签下面第二条就行,他还不叫我仔细看。
我问他她不和我解释。我就稀里糊涂的签了 后来还送我和我朋友去拘留所。在车上我还不知道去干吗 。
我问他们去哪他们都不和我说,到了拘留所我才明白。
毕竟没有经历过这。当知道也晚了。
当时就是觉得很冤枉。要拘留十五天
第三天上午我朋友被按请假弄出去了,交了三千一百块钱
下午他来给我办的请假,叫我也交了三千一百。没有收据
也没说退钱还是不退钱,我问他们还用回来么 他们说不用了
出来后听说还要在公安局交一万一人五千块钱。那个人的已经交了他自己的,人不都是这样,他不想给我拿钱吧也是
说不交就在叫我进去。
我想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这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子涵1843……(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2-05-2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