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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托运货物丢失起诉

托运货物丢失起诉 托运货运中转过程中,物流因为中转时单上电话号码出错,导致货物被误取走,并且货运说找不回来,按丢失赔偿,只按运费两倍赔偿,2000元货物总共最赔偿120元,并且态度恶劣。去起诉,工商备案名是XX速递公司,但合同章是XX物流公司,速递和物流两字之差,我按工商备案名程起诉,法院说诉讼主体不对,请问我应该以那个为主体,还有案由写什么最合适!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3164……(北京)
提问时间:2012-05-2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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