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员工搬了公司财产抵债,公安局把案件定为聚众哄抢罪,员工如何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数额不大,如低于3000元且不积极参与者,可酌情免责。
公司欠薪,法定代表人逃避,属于恶意欠薪,应当以恶意欠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劳动部门以找不到人为借口而不立案是行政不作为,可起诉劳动部门。 我的补充: 2012-06-04 05:59
公司欠小明的薪金,与小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小明随众搬与其薪金相近价值的财产,属于以不当手段索取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聚众哄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