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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纠纷,员工搬了公司财产抵债,公安局把案件定为聚众哄抢罪,员工如何做?

工资纠纷,员工搬了公司财产抵债,公安局把案件定为聚众哄抢罪,员工如何做? 一家汽车公司的老总欠工人2月到3月份的工资。3月25号他的公司已经没法进行正常运营,而他又没跟谁作确实的交待,而且手机关机,公司的固定财产又被暗地地转移,又没任何人出来负责。3月27日员工便去劳动局备案,但由于没找道这家公司的老总便没立案下来,期间公司几位员工收到老总打电话过来说28号回来处理事情,于是全体员工便等到28号,但到了那一天,他也没出现,手机也关机,于是全体员工便再去劳动局申诉,也报了警,但由于劳动局与公安局找不到他也立不了案,所以全体员工情绪很激动,于是再拨打他的电话与公司其他股东电话询问,结果他电话还是关机,而公司其他股东却说他们也不管。结果部分员工便开始搬公司的财产抵工资,小明见此情况也随大众搬了几张凳子,一张电脑台与一台挂式空调。过后,他4月初回来,便把公司的员工告上公安局,公安局把案件定义为聚众哄抢罪.那这些举动是否真的能定这个罪行?劳动局也不理事,那些拿公司财产的员工要用什么办法维护自己?而案件中的小明拿了几张凳子,一张电脑台与一台挂式空调,他要定什么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麽麽茶(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2-05-25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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